| ‘性革命’当然不能提倡,但我们决不能再搞性压抑。”
最“性福”的人在县城里,最不“幸”的人在大城市里
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性生活调查显示,中国夫妻当中只有27.1%的人对自己的性生活感到非常满意,62.1%的人比较满意,10.8%的人感到不太满意或者很不满意。如果按百分制换算,中国人的性满意程度平均为50.30分,还算说得过去,可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,中国夫妻感情非常深的人多达44%—48%,但只有23%—27%的人性生活非常满意或舒服。这就是说,在争取“性福”的路上,我们还任重道远。
当然,大范围的平均统计不一定具有说服力,我们需要具体的数据:究竟哪些人性生活质量高或低?调查结果有点出乎人的意料:以地域划分,县级市或县城的夫妻性满意程度达到53.1分,农村的夫妻为49.7分,省会城市的夫妻为46.7分;如果对他们性生活的频率打分,分数更为悬殊,生活在大城市的人性生活最少,只有53分,与农村人口相差无几,而县城或县级城市的人们高达63分,比前者高出10分之多。
“许多县城夫妻的性生活着实令大城市的人羡慕。”潘绥铭教授笑道。据他分析,大城市竞争激烈、生活节奏快,居住在那里的人生存压力过大,使得投入性生活的兴趣、动力和精力都减少了,而县城的人日常生活相对安逸舒适,性生活多且比较满意也就顺理成章了。当然,另一个重要原因不能忽略:大城市比小城市更“精彩”,更具诱惑力,人们的感情出轨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,这无疑会对他们的夫妻性生活数量和质量构成威胁。而地域越窄,人们相互认识或关联的可能性越大,从而形成相互制约。在某种程度上,这种制约有利于夫妻之间维持专一的感情。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:在农村,夫妻的相爱程度达到51分,县城人下降到50分,地级市的人再降到48分,而省会和直辖市的人则低至不足47分。
我们一直把大城市作为现代文明的象征,但调查结果显示却令人尴尬。现代文明的进步难道要以牺牲夫妻生活质量为代价吗?潘绥铭教授对此不以为然:
“首先,我们不必大惊小怪,大城市的人对生活要求的标准高于农村和县城,而标准越高,满意程度也就越低,这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;但另一方面,我们也要提醒身处都市的人们,不妨学学小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和处事心态,在追求高标准物质生活的同时,千万不能轻视,更不能忽视夫妻生活质量,否则必然会得不偿失。”
只有16%的已婚者有婚外性行为
近年来,在一些人心目中,婚外恋和婚外性行为几乎成了一种“时尚”,甚至有笑话说:现在人们一见面,不是问“吃了吗”,而是问“有外遇吗”“网恋了吗”。社会上婚外恋、婚外性行为真有那么多吗?它是否也如黑格尔所言“存在即合理”?
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此次调查的结果出乎调查人员的意料:有过婚外性行为的人只占被调查人数的16%。“和许多人一样,我们原以为这类人的队伍肯定庞大,事实上并非如此。”潘绥铭教授坦率地说,“性行为毕竟不同于其他行为,一些人那样说甚至怀有‘贼心’,并不意味他们就一定会那样做或做得到。这与很多客观因素有关。”
有关婚外性行为的其他调查结果,几乎都在潘绥铭教授的意料之中,只不过数据有些出入罢了。人们的性观念呈多元化状态,但总的说来比前些年开放:被调查人中42.5%的人(男50.6%,女34.6%)反对不分青红皂白地惩罚婚外恋和第三者,尽管只有4.6%的人(男6.8%,女2.3%)倾向于婚后仍然可以与他人发生性行为。细量分析,这种宽容可能性的增加与人们的文化程度高低、收入多少等因素成正比:文化程度每高一级,宽容可能性增加15%;个人收入每高一级,增加9%。此外,干部与知识分子的宽容可能性,是其他职业的人的1.9倍和2.3倍。
潘绥铭教授坦率地说:我们不能回避现实,假如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是出于真情实意,那么其合理性就不应否定。因为,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与夫妻感情淡漠、性生活质量不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