仰靠在床头上。双眉紧蹙,一脸晦气。一架红色浪琴录音机正放着朱晓琳演唱的《那一年我十七岁》。歌声甜美,充满着稚气和朝气。
背起行囊穿起那条发白的牛仔裤,
装着若有其事的告别,
告诉妈妈我想离家出游几天,
妈妈笑着对我说:
别忘了回家的路。
喔喔喔,
那一年我十七岁。
…… ……
这是欧阳文彬平时最爱听的一首台湾歌曲,因为他十七岁时,曾获得全市中学生小提琴比赛金奖;而且也是在十七岁那年,他考上了名牌的S医学院.但此刻听着这歌声,他心里却不是滋味。
欧阳文彬烦躁地从床上坐起来,“啪”地停住机子,取出磁带盘,翻过一面,再用劲地一揿“RLAY”键。录音机突然发疯似地大喊大叫起来:
阿里,阿里巴巴!
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。
噢!噢!噢!噢!
满屋都是狂野的歌声,喧嚣于耳。这是感情的宣泄,仿佛世界的末日到了似的。他需要这种宣泄。失恋的痛苦象蚂蝗一样啃噬着他的心。
“呃,别在这儿一个人受罪了!”正埋头写信的木瓜伸手把录音机关掉。疯狂的乐曲嘎然而止。同室的另外两位伙伴也附和着说起来。
“算了吧,反正你那位画家小姐已经另有所属。”
“现在公鸡涨价,另外找一个得啦!”
“秦天雄那小子也真是艳福不浅,乘龙快婿外加研究生侯选人,一石二鸟呀。”
“你老兄也真高姿态,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上人被拐走······”
“别说啦!”欧阳文彬跳起来,暴怒地吼道:“不许玷污她的名声!”
朋友们的嘲弄、奚落,无异是给他感情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。他眼里充溢着痛楚与沮丧。
“好好好,哥儿们不说了。”木瓜作了个无可奈何的姿势。
“不过,陆教授只收一名研究生,有种你就应该去夺过来······”
“对,你可是考场上的常胜将军呀!”那两位也极力怂恿。
欧阳文彬不吱声了,沉默片刻,两只丹凤眼忽然一亮。
一个关系到他的命运和前途的重大决定,从他脑子里突然冒了出来。